為達成人力動員支援軍事作戰之目的,人力動員演習依「漢光演習」訓令規範,採全國分區實施動員命令下達後,完成後備部隊編成,實施臨戰訓練以恢復戰力,並依部隊作戰任務,遂行各項狀況處置,以磨練動員程序與後備部隊作戰能力;另結合責任區關鍵基礎設施、急救責任醫院、災民收容救濟站等,協同憲、警、消及民防團隊驗證全民防衛動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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