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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遞嬗

抗戰期間

設立「國家總動員會」

我國設「國家總動員會」,主要協調推動國家總動員事宜。

44年

成立「動員局」

參謀本部成立動員局,綜理兵役、動員政策等。

55年

裁撤「動員局」

動員局裁撤,人力、物力各項法制、計畫、執行劃分各聯參負責。

61年

成立「總動員綜合作業室」

國防部採任務編組成立「總動員綜合作業室」負責國家總動員之計畫與推動。

86年

調整為「全民防衛動員綜合作業室」

配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施行辦法」公布,將總動員調整為全民防衛動員。

91年

合併編成「後備事務司」

「全民防衛動員綜合作業室」與參謀本部「作戰參謀次長室軍事動員處」配合「國防部組織法」合併編成「後備事務司」。

102年

更銜「全民防衛動員室」

依國防部組織法更銜為「全民防衛動員室」。

111年

成立「全民防衛動員署」

因應日益嚴峻的敵情威脅,遵總統「推動後備動員改革」及「常後部隊一體、後備動員合一、跨部會合作」指示,為發揮全民防衛跨部會整合機制,於民國111年1月1日成立「全民防衛動員署」,專責協調各部會動員政策規劃與執行,建構全民總力支援軍事作戰及協力災害防救體系,以肆應各種危機與挑戰;另為使事權統一運作機制,將原屬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改隸「全民防衛動員署」,以形成動員體系一條鞭,達成「後備動員合一」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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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更新日期:20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