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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經濟


經濟部-物資經濟動員

  物資經濟動員準備方案由經濟部主責,方案置重點於完成各項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之調查及統計、選定部分重要物資作適量儲存、建立國防工業動員生產體系、擬訂民生必需品短缺之配給配售辦法及策訂石油、電力、給水設施之安全維護及搶修器材等準備事宜。

  項下計有9項分類計畫,概述如下∶
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綜合計畫:
  1. 業管部會:經濟部。 
  2. 計畫重點:依規定期程辦理「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並定期更新調查資訊系統,俾供應緊急危難時社會及民生需求。
油氣動員準備計畫:
  1. 業管部會:經濟部。 
  2. 計畫重點:致力全國所需油料之採購與探勘生產、儲備供應,並規劃緊急時期油氣煉製及運儲等應變措施。
糧食動員準備計畫:
  1. 業管部會:農業部。 
  2. 計畫重點: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穩定糧食供應,建構糧食安全分級管理體系,掌握糧食安全存量,建立儲備機制。
煤動員準備計畫:
  1. 業管部會:經濟部。 
  2. 計畫重點:調節國內煤炭供需,確保國際燃煤長期穩定供應,增加燃煤安全存量等。
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準備計畫:
  1. 業管部會:經濟部。 
  2. 計畫重點:辦理有關配售標準、對象、地區、票證作業規劃、演練及配售站選定與設置數量等事項。
重要民生及工業物資動員準備計畫:
  1. 業管部會:經濟部
  2. 計畫重點:整備各項重要民生及工業物資廠商、產能等動態資料,協助完成緊急危難時生產體系之編組,並加強對所需機具設備、原材料、水、電及輸具等整備。
電力動員準備計畫:
  1. 業管部會:經濟部。 
  2. 計畫重點:推動電力開發工程,評估用電成長情形,加強發電器材、燃料購儲、強化設施安全維護等措施;另預判電力受損之各種狀況,預儲應變所需發電裝備。
給水動員準備計畫:
  1. 業管部會:經濟部。 
  2. 計畫重點:支援及指揮、督導、協調各相關行政機關及公共事業(公、民營之自來水事業機構)執行各項給水動員災害緊急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等工作。
重要水庫整備維護計畫:
  1. 業管部會:經濟部。 
  2. 計畫重點:盤點戰備水源,滿足基本民生、醫療及國防用水需求,並盤點清水端供水相關設施、電力、油料及移動式淨水設備,確保水力供應無虞。
  物資經濟動員準備方案及所屬分類計畫,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6條規定,分別於3月31日及5月31日前策頒次年度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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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更新日期:2024/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