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內容
訓練內容
重大演訓
以戰備任務為導向,於戰術位置實施戰備操演,依操演動次施以「臨戰訓練」與「作戰計畫演練」。
5至7天教召
區分幹部/食勤兵/一般兵等課程,以每日晝間8小時、夜間2小時(不含宿營)計算,各訓練總時數分為66/56/46小時。
14天教召
以每日晝間8小時、夜間2小時(不含宿營)計算,14日教育召集訓練計晝間110小時、夜間26小時,合計136小時。
依課程性質、訓場需求、教官編組等,將5至7天及14天教召課程區分五階段,第一階段「部隊報到與一般課程」、第二階段「專業專長」、第三階段「實(訓練)彈射擊」、第四階段「作戰計畫演練」及第五階段「部隊解召」。
軍事勤務隊教育召集訓練
依戰時任務及指揮官構想,協助部隊執行軍品、重要物資推陳及維護、運輸裝卸、傷患運送、軍墓勤務、戰場阻絕、工事構築、設施及道路搶修暨災害防救等軍事勤務,並實施訓前整備及訓後復原;課程由召訓單位自訂。
依召訓單位勤務性質為主,由召訓單位自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