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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內容


訓練內容

重大演訓

  以戰備任務為導向,於戰術位置實施戰備操演,依操演動次施以「臨戰訓練」與「作戰計畫演練」。

5至7天教召

  區分幹部/食勤兵/一般兵等課程,以每日晝間8小時、夜間2小時(不含宿營)計算,各訓練總時數分為66/56/46小時。

14天教召
  • 訓練時數:

  以每日晝間8小時、夜間2小時(不含宿營)計算,14日教育召集訓練計晝間110小時、夜間26小時,合計136小時

  • 課程劃分:

  依課程性質、訓場需求、教官編組等,將5至7天及14天教召課程區分五階段,第一階段「部隊報到與一般課程」、第二階段「專業專長」、第三階段「實(訓練)彈射擊」、第四階段「作戰計畫演練」及第五階段「部隊解召」

軍事勤務隊教育召集訓練
  • 軍事單位:

  依戰時任務及指揮官構想,協助部隊執行軍品、重要物資推陳及維護、運輸裝卸、傷患運送、軍墓勤務、戰場阻絕、工事構築、設施及道路搶修暨災害防救等軍事勤務,並實施訓前整備及訓後復原;課程由召訓單位自訂。

  • 行政機關(含事業單位及關鍵基礎設施):

    依召訓單位勤務性質為主,由召訓單位自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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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更新日期: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