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內容
重大演訓
以戰備任務為導向,依聯合作戰計畫賦予之防衛作戰任務及責任地境,施以「臨戰訓練」與「防衛作戰演練」。
一般教召
以每日晝間8小時、夜間2小時(不含宿營)計算,14日教育召集訓練計晝間110小時、夜間26小時,合計136小時。
依課程性質、訓場需求、教官編組等,將14天教召課程區分五階段,第一階段「部隊報到與一般課程」、第二階段「專業專長」、第三階段「實(訓練)彈射擊」、第四階段「作戰計畫演練」及第五階段「裝備保養、收繳與解召」。
軍事勤務隊教育召集訓練
依戰時任務及指揮官構想,協助部隊執行軍品、重要物資推陳及維護、運輸裝卸、傷患運送、軍墓勤務、戰場阻絕、工事構築、設施及道路搶修暨災害防救等軍事勤務,並將步槍射擊預習課程及槍枝機械訓練納入年度軍事勤務隊課表執行;課程由召訓單位自訂。
依召訓單位勤務性質為主,由召訓單位自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