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物資經濟動員
物資經濟動員準備方案由經濟部主責,方案置重點於完成各項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之調查及統計、選定部分重要物資作適量儲存、建立國防工業動員生產體系、擬訂民生必需品短缺之配給配售辦法及策訂石油、電力、給水設施之安全維護及搶修器材等準備事宜。
項下計有9項分類計畫,概述如下∶
- 業管部會:經濟部。
- 計畫重點:依規定期程辦理「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並定期更新調查資訊系統,俾供應緊急危難時社會及民生需求。
- 業管部會:經濟部。
- 計畫重點:致力全國所需油料之採購與探勘生產、儲備供應,並規劃緊急時期油氣煉製及運儲等應變措施。
- 業管部會:農業部。
- 計畫重點: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穩定糧食供應,建構糧食安全分級管理體系,掌握糧食安全存量,建立儲備機制。
- 業管部會:經濟部。
- 計畫重點:調節國內煤炭供需,確保國際燃煤長期穩定供應,增加燃煤安全存量等。
- 業管部會:經濟部。
- 計畫重點:辦理有關配售標準、對象、地區、票證作業規劃、演練及配售站選定與設置數量等事項。
- 業管部會:經濟部
- 計畫重點:整備各項重要民生及工業物資廠商、產能等動態資料,協助完成緊急危難時生產體系之編組,並加強對所需機具設備、原材料、水、電及輸具等整備。
- 業管部會:經濟部。
- 計畫重點:推動電力開發工程,評估用電成長情形,加強發電器材、燃料購儲、強化設施安全維護等措施;另預判電力受損之各種狀況,預儲應變所需發電裝備。
- 業管部會:經濟部。
- 計畫重點:統籌規劃完成替代役備役人力編組、分配、訓儲、填補、列管等各項整備。
- 業管部會:經濟部。
- 計畫重點:盤點戰備水源,滿足基本民生、醫療及國防用水需求,並盤點清水端供水相關設施、電力、油料及移動式淨水設備,確保水力供應無虞。
物資經濟動員準備方案及所屬分類計畫,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6條規定,分別於3月31日及5月31日前策頒次年度計畫。